顾客就餐摔倒索赔万元,餐厅老板冤不冤?
顾客在餐馆吃饭上厕所摔倒受伤,是谁的问题?顾客夹菜时座椅突然向后滑动摔伤,又是谁的错?各位餐饮老板注意了,这些餐厅也要负责人,很可能还要赔偿。
餐馆吃饭意外摔伤,顾客起诉到法院索赔
12月10日天山网报道,2015年5月14日晚,原告王某和朋友在一家餐馆二楼包厢用餐。当日晚23时许,王某出包厢去卫生间,因服务员拖地后地面湿滑,王某下楼梯时在一楼楼梯口摔倒受伤。王某当晚被送入医院,诊断为“左腿左髌骨下极骨折”,住院治疗11天。
近日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,依法判决被告餐厅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7413.79元。
红餐网了解到,法院判决的理由是: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综合考虑原、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,法院判决由被告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60%的赔偿责任。被告餐厅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、陪护费、营养费等总计17413.79元。
吃饭走路摔倒受伤,这是谁不希望发生的事情。按照常人的观念就是摔伤了就自认倒霉,谁让自己不小心。如果这是在野外或者其他公共区域也许可以说得通,但是在餐厅、酒店、超市等地方就不能这样说了。因为,消费者在被告餐厅接受餐饮服务,被告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。
上面的案例中,餐厅员工在拖地后造成餐厅内地面湿滑的状态,亦未主动提示原告提高自身安全注意事项,导致原告在餐厅内摔伤,属于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,应由被告向原告承担侵权责任。同时,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。原告在地面湿滑情况下,疏于对自身安全的注意而不慎摔伤,存在一定过错,被告可据此减轻责任。
记住!这些情况,餐馆也要承担负责
顾客上厕所因为餐厅地湿摔伤,餐厅需要承担责任。那么,夹菜时椅子往后移摔倒又怎么算?餐厅也有责任。
刘某和范某在某家饭店用餐,吃饭过程中,刘某在夹菜时座椅突然向后滑动,该饭店地面铺有防滑抛光砖,地面较为光滑,刘某被重重摔倒在地。经医院诊断,刘某不但骨折,而且软组织挫伤。之后刘某向饭店提出赔偿,但饭店负责人说刘某受伤属意外,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。事实是如何呢?
法院判决:顾客进入饭店就餐,在其取得有偿服务时,有权要求饭店提供的设施、用品符合安全要求,只要顾客无损伤的自身故意,无他人侵害以及本人突发疾病等情况发生,就应当确定为饭店提供的服务设施用品未完全达到安全要求。因此,顾客身体受到损害,餐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还有顾客下楼梯时摔倒受伤责任又在谁?别不服,餐厅依然有责任!
张女士在餐馆如厕后从楼梯滚落摔伤。事后,张女士起诉餐馆索赔14万余元。最终,密云法院判决餐馆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2.7万余元。
以上的案例,各位餐饮老板看了是否觉得很冤枉?其实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7条规定:“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”第11条规定:“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”第41条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,应当支付医疗费、治疗期间的护理费、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,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、生活补助费、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餐厅如何避免或者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?
每家餐馆酒楼开门迎客都希望顾客开开心心来,开心安全离开,还有就是下次再光临。发生摔伤或者其他意外谁都不想。为了预防发生此类的事件,或者减轻责任,餐厅可以做些什么呢?餐厅可以这样做:
地湿地滑请出示警示牌。餐厅在拖地或者下雨天,地上有积水时请勤快地树起警示牌:如“小心地滑”,“下雨地滑,请注意”等等。餐厅工作人员要及时提醒顾客注意楼梯、地滑等。当然,最重要的当然是一定要及时清理积水,拖地或者搞卫生时尽量选择打烊之后。
餐桌椅子,地面做好防滑。为了防止椅子滑动,凳子最好用重一些的木椅,塑料椅子也有风化超重人士做坏的风险。地面最好做防滑处理,这样无论是顾客还是服务员都有安全保障。
顾客摔伤及时送医救治。万一顾客发生了意外,及时进行救治,这不但是人道主义,同时也可以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。
如果,餐厅遇到碰瓷的怎么办?这个不是没有餐厅遇到过,假装摔伤要求赔偿的。餐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去医院验伤。实在影响恶劣,直接找报警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。
编辑:红餐网_Bella(图片来自网络,图文无关)
红餐网,超过60万餐饮人共同关注!
长按指纹识别二维码关注!
点击左下角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更多精彩内容